委托贴息转贷审批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委托全贴息转贷款资助。支持领域:**领域。
申请条件:
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从事**领域科技研发、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人才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予以**推荐。
委托贴息转贷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个项目资助较高不**过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年;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不**过3次。
审批方式:企业自愿申报、**组织考察推荐、受委托借款机构审定。
申请材料:
(一)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根据情况选择提供)包括: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九)项目自有资金来源承诺函。